罗马尼亚颁布监管法令草案,列举对电子货币发行者的要求

【链得得播报】链得得(微信号:ChainDD)7月28日讯,据CCN消息,罗马尼亚财政部近日颁布紧急法令草案,规定电子货币发行人必须满足的条件和要求。

据悉,草案称发行人必须拥有至少35万欧元的股本,且成员必须经过罗马尼亚国家银行(BNR)的单独审查和批准;并称电子货币发行只能由信贷机构,电子货币机构,欧洲中央银行(ECB)以及地方或地区公共当局进行。

同时,草案还规定电子货币发行的授权自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,如果公司在该时间内未开始运营,则授权无效。不过,令人意外的是该草案没有直接提及“数字货币”,仅使用“电子货币”一词。

查看更多资讯

评论(0

Oh! no

您是否确认要删除该条评论吗?

分享到微信